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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开放性 实验项目进行验收的通知

时间:2024-01-09 浏览量:959

各二级学院(部):

为了加强对实验室开放工作的管理,提高开放性实验项目质量,请各实验教学中心和相关学院做好初步验收,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本学期开放性实验项目(附件1)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月2日-1月4日

二、验收事项

1.项目开展情况:是否能按照既定的计划和大纲开出实验项目;是否有完整的实验日志和运行记录;学生选做实验是否有详细的记录及相关的实验报告等材料;

2.项目成果展示:

①总结性成果,包括实验报告和论文等; 

②实物作品,包括程序设计和图纸等

三、验收要求

1.各实验室要做好安全和开放情况的记录,注重实验室开放材料的收集和归档,包括开放实验项目申报表、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申请表、开放实验项目课表、学生实验登记表、实验报告、项目验收报告和学生成绩等原始材。尤其要收集学生完成的实物作品,并妥善保管,以备检查。学生的实验报告内容要详实,并有实验教师的批阅痕迹;

2.各开放性实验项目结束后,项目负责教师要及时进行小结,并撰写开放性实验教学工作总结,学院相关负责人在此基础上完成本部门本学期进行的各类实验室开放工作总结,并及时进行总结和交流工作,分享实验成果和心得体会。

3.对未经教务处同意,擅自更改实验项目名称、接纳学生人数、实验指导教师、项目计划学时者,不予计算工作量。对因病、因事请假或因带学生实习等原因未完成计划学时的教师,在填写工作量时必须按实际完成时数填写。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者,一经查实,除扣除该部分工作量外,将在全校通报批评。

四、材料报送

1.各项目教学大纲、教学日志、教案、实验报告(每个项目纸质版复印件各3份)、西安交通工程学院开放实验项目验收报告(附件2)、开放性实验工作总结(学院为单位撰写)等以部门为单位汇总后于1月5日前交至教务处实践科(原则上不受理个人提交材料)。

2.开放性实验项目结束后,各学院要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根据实际完成的实验项目情况如实统计汇总教师工作量(附件3)。

3.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教务处实践科联系,办公室:校务楼211室。

附件:1.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开放性实验项目一览表

2.西安交通工程学院开放实验项目验收报告

3.西安交通工程学院开放实验项目课时统计表